買家應查詢清楚下列問題:
- 賣家的姓名。
方法:可於土地註冊處查証 - 賣家業權。
方法:可於土地註冊處查証 - 聯名物業必須全部業主簽名
- 單位的面積。
方法:可向地產代理查証 - 僭建物。
方法:查看土地註冊處登記平面圖或於建築物條例執行處翻查圖則 - 維修令。
方法:向管理公司或大廈立案法團查証 - 租客。
方法:向業主查証,現埸驗樓,由業主擔保交吉或連租約出售 - 管理費、差餉、地稅及各種各樣的維修費及大廈管理基金
- 不交吉物業須查驗租約,租約必須有已付厘印証明。
方法:查看租約正本
買家應查詢清楚下列問題:
地產代理要提供《開門七件事》的資料,包括:
1. 物業業主
2. 按揭資料
3. 面積
4. 樓齡
5. 使用用途
6. 年期及
7. 業主的聲明等
並且上述資料在睇樓時向準買家提供。